彭兆荣 | 乡村振兴之农业人类学视野
彭兆荣,一级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原厦门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人类学系主任,厦门大学旅游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类学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文学人类学学会副会长,中国艺术人类学研究会副会长。曾到法国尼斯大学人类学系,法国国家科学院“华南及印支半岛人类学研究中心”学习和研究,法国巴黎大学(十大)客座教授,巴黎大学(索邦)高级访问学者,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UC Berkeley)人类学系高级访问教授。四川美术学院“中国艺术遗产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桂林旅游学院“中国南亚旅游战略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探索研究”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艺术类)重点项目“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探索研究”首席专家。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专家委员会参加“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缔约国政府间特别会议”,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遴选标准草案”(Draft Set Criteria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工作。主持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选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之一泉州“南音”向联合国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代表名录的后期项目工作,并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9、30),联合国《人与生物圈》(M&B)中国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文化名家。巴渝学者、昆仑学者、候鸟学者等。主要从事人类学与旅游、文学人类学、文化遗产、仪式、博物馆等方面的研究,其中《生生遗续 代代相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研究》《文学与仪式》《中国艺术遗产论纲》《重建中国乡土景观》《饮食人类学》《旅游人类学》《遗产:反思与阐释》《人类学仪式理论与实践》《师说人类学》《文学民族志:范式与实践》等为这些方面的代表作。主编 “人类与遗产”“厦门大学人类学文丛”“文化遗产教材丛书”等6套,出版专著30多部(含合著),在国际国内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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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 言
中华文明属于农耕文明。我国古代称自己的国家为“社稷”;我们可以把“社稷”的复杂关系简化为:在土地上种粮食的国家。根据学者的考述:“从原始农业时代中期起,粟就居于粮作的首位,北方人民最大众化的粮食。粟的别名为稷,用以称呼农神和农官,而‘社(土地神)稷’则成为国家的代称。”这也是五千年文明根本的价值表述。
人类学是专门研究“人类”的学科,人类以什么方式获取食物也成为人类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遇到的首先问题。这涉及对于进化(演化)的不同看法,农业革命即被视为一种进化——即是对人类更为原始的采集狩猎的一种进化。但也有一些学者持反面态度,以色列的赫拉利就是其中之一。他在《人类简史》中以大篇幅讨论有关“农业革命”的问题。在他看来,农业革命是“史上最大的骗局”。
当然有更多的人对农业革命大唱赞歌,认为农业革命是历史上伟大的进步,因为农业革命使得农业经济达到了高峰,带给农业训练有素的分工,对财产的承认,以及“最初的正义法则”。它们是,每一个自己的财物,都是耕作劳作者自己劳动的果实。
既然农业-粮食-正义的母题对人类如此攸关,人类学对于相关的话题、问题必然无法绕过,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和长时段历史中所包含的人类学因素、因子的研究——农业范式,西方学者的研究可资为鉴。有意思的是,似乎在对农业的研究中,学者们会得出在观点上最大限度的差异。比如100年前美国学者富兰克林·金和当代学者詹姆斯·斯科特的著作,让我看到了不同学者对农业研究的巨大沟壑,说明农业本身复杂的多样性样态。前者将中国农业作为“世界典范”,后者却认为“情势堪忧”。
人类学对“三农”的研究自学科诞生以来,形成并保持着学科的特点。“农”的问题首先是政治经济问题。在西方政治经济学文献中,所谓“农民问题”在18世纪末始于西欧。农民问题并非一个争端,并且为诸如斯密和李嘉图这样的学者所忽略。但在世界的其他地区,都广泛继续着非资本主义农业与资本主义农业的并存状态,并很快在19世纪的欧洲成为一个的政治话题,在政治经济学中也成为理论上延续争论的话题。
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edfield,R.)于20世纪50年代对农民进行过专题研究,开拓了现代人类学对农业研究的典范。他以小共同体(LittleCommunity)的存在形式概括农业社会组织结构的基本特征:“小共同体”为农业社会的分析基点,即它是一个整体,一个生态系统,一个典型的地方志,一种社会结构,一种生活观和一种历史;并提出了“小传统”(littletradition)与“大传统”(greattradition)的概念,确立一种“概括和比较的观察”——田野作业(fieldwork)的具体化。此后,利奇(E.R.Leach)《普尔伊里亚:斯里兰卡的一个村庄——对土地占用与亲属关系的研究》,哈里斯(J.Harriss)的《资本主义与农民农场:泰米尔纳都北部的农业结构和意识形态》,格尔兹(C.Geertz)的《农业内卷:印度尼西亚的生态变化过程》、斯格特(J.C.Scott.)的《农民的道义经济学》《反谷》等,对“三农”的研究卓有成就。
从20世纪60年代美国人类学会正式将农业人类学设立为人类学分支学科算起,农业人类学发展已有将近60年时间。有学者将它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第一阶段(1960~1970),后殖民时代背景下第三世界农业研究。这一时期的研究具有明确的反思和批判视角,农民的权利、平等、农业的经济形态等相对突出。第二阶段(1970~1990),农业技术推广评估与研究,人类学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应用性地进入,形成具有人类学特性的研究范式。第三阶段(1990~至今),可持续农业和生态保护成了人类学农业研究的重点。相对而言,我国的农业人类学研究严格说来虽然处于空白,但是具有农业人类学性质的研究早已起步。然而,这样的阶段划分似乎未将中国的情况纳入其中。
中国传统社会属于乡土社会,西方人类学家对我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研究都围绕着一个基础的社会结构进行,比如葛学溥《华南的乡村生活:家族主义的社会学》、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等。我国的人类学家大都自觉对“三农”进行调研,杨懋春、杨庆堃、田汝康等,具有代表性的包括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林耀华先生的《金翼——中国家庭制度的社会研究》,黄树民《林村的故事——一九四九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庄孔韶《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1920~1990)》、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权力——闽台三村五论》、周大鸣《凤凰村的变迁》等。此外,以萧凤霞为代表的对珠江三角洲的乡村研究,从早期的“华南研究”升格成为今天的“华南学派”,还有刘志伟、陈春生、罗一星、郑振满、科大卫等。可以说,我国人类学家对乡土社会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中国人类学“乡土社会”的本土范式。
中国的历史形态中永远存在着区域差异,“三农”当然不能例外。有关中国区域体系的问题,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WilliamG.Skinner)的经济人类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影响,他建构了多种多样的常规模型用于分析和解释中国农业的情形,特别是村庄、乡镇和城市的关系方面,创建了所谓的“地理巨区”(physiographicmacroregion)的体系和模型,“我们需要重点关注该体系对农民自身以及农民与其他群体间关系所产生的社会意义。”尽管不少学者对此提出质疑,但都承认这一理论模式的创建与创意。施坚雅通过对中国乡村市场结构的分析,表明中国不是毫无差别地、随机连接在一起的“一些地方”,而是一个空间配置呈规则排列的等级体系。重要的是,传统村落和农业通过这一区域性的市场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得以相对稳定的支撑。尽管施坚雅的相关理论存在某种缺陷,但对我国广大乡村确实具有认知上的重要价值。
今天我国正在进行伟大的乡村振兴战略,需继承中华文明的文化遗产,在新的历史语境中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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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另类溯源:“肮脏-神圣”
乡村振兴以农业为逻辑、为基点。“农业”从何而来?这是一个问题。虽然农业的起源是一个历史的“真实”,却备受争议。从大的方面看,不同的文明背景也会做出不同的解释。最为突兀的观点来自于当代著名的历史学家赫拉利的一个“惊人的判断”:“农业革命是史上最大的骗局”:
学者曾宣称农业革命是人类的大跃进,是由人脑所推动的进步故事。他们说演化让人越来越聪明,解开大自然的秘密,于是能够驯化绵羊、种植小麦。等到这件事情发生,人类就开开心心地放弃狩猎采集的艰苦、危险、简陋,安定下来,享受农民愉快而饱足的生活……确实,农业革命让人类的食物总量增加,但量的增加并不代表吃得更好,过得更悠闲,反而只是造成人口爆炸,而且产生一群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精英分子。普遍来说,农民的工作要比采集者更辛苦,而且到头来的饮食还要更糟。农业革命可说是史上最大的一桩骗局。
类似观点是否有历史依据,是存疑的,可商榷的;即使有,也没有普遍性。当然,我们也同时可以读到来自不同领域、不同专业、不同学者不同的溯源观点,比如美国著名的农业研究专家陶格在《世界历史上的农业》中有这样的表述:
近东地区遗址的发现证明,最晚在23000年以前,人类开始采集众多种类的植物,包括后来人工栽培成功的野生谷物。这个进步——“广谱某人”——发生的原因是流动人口生活区域内人口数量增加,也因为“更新世结束”,导致冰期后大型哺乳动物消失,许多学者遂将其归咎于早期人类的过度捕猎。
当然,人类学家也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不过他们通常独辟蹊径,擅长于从神话中寻找农业起源的母题。从世界范围看,由于农业起源于远古时代,当时还没有文字记录,人们只能从神话传说和地下发掘中寻找它有遗迹。我国农业的起源也与“神农神话”联系在一起。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神话学:生食与熟食》中从神话结构的角度对“农业的起源”做过一个有意思的解读,蒙杜鲁库神话中的“农业的起源”。
从前,既没有种植园,也没有栽培植物。
一个老妪被她的小侄子纠缠不休。他饥饿不堪,向她讨当时还不存在的农产品。
她开垦,焚烧了一片树木,告诉所有男人在那里种上玉米、甜马铃薯、甘蔗、香蕉、caramacaxeira、甜瓜、腰果、印加荚果、菜豆……她解释了,每种植物该在什么时候收获,怎么烹饪,如何调味。
不过,她还说明了,timbó(渔毒)是毒的,不可以吃,男人应该把它拔出来,放在水中磨,邀大家都来共享死鱼,它们和timbó不同,是可以吃的。
她把自己埋在种植园里,从她身体上长出了所有这些植物……
这个神话透露出了几个重要的信息:1.女人是农业开创者。在人类最早的历史进化阶段中,采集-狩猎的工作主要由男人执行;女人持家,在家园周围栽培野生植物成了原始农业的雏形。农业(作业的相对稳定)与女人(居住的相对固定)有关。2.男性的采集-狩猎不容易获得稳定的食物,于是向女人(农业具有稳定和可计划的种植)“讨农产品”,符合历史逻辑。也就是说,男人进入农业是后续的。3.人类的认知从分类开始。这也是人类学家看重分类的原因:“所谓分类,是指人们把事物、事件以及有关世界的事实划分成类和种,使之各有归属,并确定它们的包含关系或排斥关系的过程。”对农业人类学研究而言,农业起源的分类也因此成为认知路径。比如农作物(包括鱼类)是分类的,其中“毒-无毒”成了重要的分类原则。4.人的身体(尸体)埋在土里成了农作物的“生命养料”:“在所讨论的全部神话中,腐败总是同栽培植物成反对称的。”生物尸体的腐败也成了农作物的有机养料,这是一个自然的“生命循环”,不容置疑。
对于相关的神话原型,农业专家一定是从“有机农业”的角度加以阐释;可是,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所述神话中涉及农业起源的解释却特立独行,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逆反性二元分类——“肮脏-神圣”的证据。其结构关系是:土地是女人,女人生养后代,土地生产粮食,哺育人类。女人是“肮脏”的,与哺乳功能相对应;甚至女人死后身体的“腐败”成了土地肥料。这样,在“祖母-土地-生产”神话学代码中恰恰可以得出“女人-农业-神圣”的逆反性结构意图。同样,在中国传统的认知中,土地为“母亲”,母亲“生产”粮食,生产需要“肥沃”。“肥”,会意字,有“肥大”“肥胖”之义。“肥”是生命力旺盛的指喻。《广雅·释诂二》释:“肥,盛也。”肥沃的土地就像母亲生产和生养,丰乳肥臀历来是“多子多福”的保障。女性生产的意象就直接来自肥沃土地的生产。只是在中式神话中,“肥沃”的土地伦理中并没有“肮脏”而只有“神圣”的意思。这不啻为中式土地伦理——“社”有神话意象,并形成了神圣的“后土-厚土”之制。
我国古代甚至将“肥土良田”作为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史记·河渠书》:“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疆,卒并诸侯。”这是“沃土强国”之道理。从农业角度看,中国古代曾经以土地的肥沃程度、品质的高低等确立等级,并以此作为贡赋的标准。土地为上等者,贡赋便高,依次类推。比如“天府”,原指土地肥沃的最高级别。秦汉时期,被称为“天府”的是经济发达、土地肥沃的关中地区,西汉末年,因战乱等天灾人祸而导致土地荒芜、贫瘠,失去了“天府之国”的称号。其中的关系很清楚:保持肥沃的土地,才能保证丰足的粮食,才能保障人民的生活。可是历史上也出现过对环境的破坏,使“中国绝大部分最有价值的资源,即肥沃的土地,就这样悲剧性地永久消失了。”后来我国的“天府”指成都平原。
概而言之,不同的文明类型对农业起源的解释差异甚殊;人类学对“土地肥沃-粮食种植-女人生产”同一原型所进行的认知思维的“逆”分类,形成了独特的解释视角。这无形中提醒我们:对于农业发展,保障生态环境,继承、恢复、保育“有机农业”(organicagriculture,organicfarming)无疑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中是否能够“可持续”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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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式命题:“小农-大国”
我国传统的农耕文明带出了另一个重要的话题:“小农-大国”。就农业而言,用“有机发展”更为贴切。对此,美国学者易劳逸在《家庭、土地与祖先》中认为中国传统的有机农业(使用农家肥)与大国人口增长存在逻辑与悖论:
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中国人口数量的增长,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令人无法回避:中国人口比之前多得多,而且每个人都需要吃饭。然而,当时中国农业技术在总体上尚未发生变革。清代农民使用的生产方法和生产工具与15世纪,甚至更早的时候并无二致……另一个得到广泛应用的传统方法是施肥,一是因为他们的确觉得肥料很好用,同时也是因为数量不断增长的人、猪和役畜能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粪肥。
这样的判断虽有失偏颇,却不无道理。它揭示了一个事实:“小农”与“肥土”的关系。中国传统农作有着几个明显的特点:1.国家大,耕地不足,精耕细作遂成传统秉承的原则;2.人口多,牲畜多,粪肥多,形成一种自然的循环关系;3.家庭式的小农经济,决定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小单位自给自足式的生产。这种小农经济中的“有机农业”由此成为典范,有美国土壤物理学之父之称的富兰克林·H·金(F·H·King)在他的著作《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中把中国的农业“收集有机肥料应用于自己的土地被视为神圣的农业活动”。只不过,这样的农作单位和耕作经验难以生成现代化农业技术形态,这也是“小农-大农”的历史背景与现代冲突。
中式的“小农-大国”一直作为历史的“神话式”存在;只是个中关系不太受到重视;也鲜见从这样一个角度去认识和分析。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是“家-国”——即以“家”为“国”;这样的社会结构图景其实正是从中式传统小农经济模式中生成的。值得一说的是,我国的“家”与“圂”都与“养猪”有关,其中不乏厩肥的原理。家,甲骨文
胡厚宜在《殷商史》中对圂的卜辞有过考释,认为中国自古都是以养豕的牢为厕,近年来在汉魏墓里所以现难以计数的陶厕猪圈等明器,也是说明。现在的广大农村,厕所就在猪圈,仍旧沿着古代的遗俗。厕所猪圈即是储藏粪便的地方。这种粪便兼有人粪、畜粪,犹如近代肥料学上的所谓“厩肥”。相关的还有“牢”,甲骨文
“小农-大国”命题同样可以置于世界范围来讨论。我国传统农业属于“小农经济”,重视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荀子说:
今是土之生五谷,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蔬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也,夫天地之生万物,固有余,足食人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余,足以衣人也矣。
中华农耕文明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衣食”“温饱”的生活必需也构成了社会结构上的男女分工:男耕女织。这样,“农桑”遂为中国古代传统农业的泛称,其中“耕织”是两个无法拆卸的有机构造的组成部分。我国的农书中大多亦以二者为纲要;比如王祯《农书》开宗明义,即以“农桑通诀”为提挈可以为证。以名实学考之,凡中国正统、正业,必有其正名。故“农”有“先农”;“蚕”亦有“先蚕”,即以元妃西陵氏为始祭之。自周建坛以后,历代因之。“稽之古制,后妃祭先蚕,坛、壝、牲、币如中祠,此后妃亲蚕祭神礼也。”男耕作,其神可溯黄帝——社稷之共主;而蚕神为黄帝元妃嫘祖,史传其族属西陵氏。《史记·五帝本纪》:“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正是这位正宫娘娘“始教民育蚕。”嫘祖的故事在民间演化为许多民俗活动,尤以女性活动为多。
小农经济的特点除了家庭分工,还延伸出了“劳力-地力”问题;与今日“生产力”——特别是农业生产与生产技术之间也形成历史关联。“力”在甲骨文里写成
从世界农业发展的历史线索来看,“大农”与“小农”成了中西农业的一个趋向性差异。事实上,在西方农业史上,就有所谓的“大农”与“小农”之争。一种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大规模经营驱逐小农经营,小农将趋于消亡。围绕这一话题,西方的农学界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观点,此不赘述。中国传统的农业属于“小农”范畴,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农民非常节约,克制欲望,任劳任怨的品质,以及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精耕细作的传统形成了所谓“家庭理性”,这种能够将外部风险内化的小农经济的“家庭理性”之特点,在于农户内部劳动力组合投资机制的发挥,这一机制是建立在“精耕细作+种养兼业”所促发的土地生产率高的基础之上。
概而言之,“小农-大国”的命题涉及中国数千年的小农经济生成、养育、支撑起一个世界大国的重大问题。表面上的悖论却孕育着深层的道理。笔者认为,今日中华民族经济腾飞的根本原因与“小农-大国”所产生文明基因和生成的工具理性有关。这也提醒我们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小农”向“大农”转型并非单纯产业升级的“技术形态”问题,而是触及了历史的深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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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地人和:“和”从“禾”来
中国是一个以“礼仪之邦”昭彰于世的国家。祭祀历来就是国家最为重要的政治活动,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可以为鉴。同时,中国又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国家,于是“先农祭祀”在历史上的重要性便理所当然。先农祭祀是“郊祀”——古代帝王最重要的祭祀活动之一,主要内容是上祭天地,下祈民福。它关乎皇帝作为天子的合法性,即皇帝通过垄断祭祀权力和仪式,以实现对社会的法理支配。“社稷”祭祀“先农”符合传统礼数。同时,中国传统农耕文明还契合“天-地-人”的道理。《论衡·谢短篇》曾问曰:“社稷,先农,灵星,何祠?”东汉蔡邕《独断》曰:“先农者,盖神农之神,神农作耒耜,教民耕农。”“先农”故有三义:以社稷论,国以农为先;以生业论,业以农为先;以始祖论,耕以神农为先。
无论是“先农”还是“神农”,无论是历史还是传说,都在强调“以农为本”;根本的原因是农业生产粮食,粮食养育生命。这一朴素的道理一直贯彻在中华民族文明之中。正因为如此,在各种历史表述中“禾”传说着中华文明的深邃道理。以现在考古资料,都说明“禾”的悠久性。我国稻作发轫于河姆渡时代,距今已有10800年。重要的是,水稻栽培起源于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已经得到多方证实。著名的良渚遗址也提供了大量有关水稻种植、田畴、农具等方面的证据。另有证据表明“长江附近中原地区的遗址证明最晚在公元前12000年前就已经采集野生水稻和黍稷。公元前7世纪,中国中原和长江以南地区的早期村落已经出现人工栽培的水稻和黍稷,这两种作物同时出现在这两个地区,证据显示黍稷是北方的主要作物,但水稻逐渐占据主要地位,特别在长江以南。”至于北方黄土性农耕文明的起源与埃及尼罗河每年泛滥的形态不同,更多的是靠地力自我增肥和特殊环境的肥力生成体系有关。“禾”的历史表明,它与中华文明形成了“文明互证”关系。
众所周知,中华文明有一个重要的表述特征,即以实用为先;其中“饮食”为第一“实用”。《礼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的说法可以为证。我国古代的“尊”“鼎”“爵”等皆源自饮食,特别是与粮食有关,形成了独特的“价值链”。众所周知,“天时地利人和”是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尤其是“利-和”。“利”“和”皆从“禾”,甚至“天时”也契合于“禾”。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对纪时最具代表的表述为农历,农历以“天时与地辰”为依据编列而成,其中“年”为四季的总括。我国古代的“年”是根据天时与地利的协作配合而产生的,其基本的结构因素正是农作物。甲骨文“年”属“禾族”,甲骨文
论题的核心都回到了关键概念“禾”。甲骨文
更为重要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素以“致中和”为至高境界,社会关系也以“和为贵”为原则。“和”在古代有两种写法:“和”与“龢”,无论是左禾右口,还是左口右禾,皆从“禾”从“口”,说明“禾”为“和”之滥觞。“禾”生长于土地;农耕之本在乎土,“和土”故为关键。西汉的氾胜之在《氾胜之书》中将上述总结为“和土”:“和土”就是力求土壤达到肥瘠、刚柔、燥湿适中的最佳状态。所以,“和土”对于农业来说至为重要。由此推之,我们今天所说的“和”(和谐、和平等)都是建立在“和土-嘉禾”之原象上,其逻辑是:没有“和土”,便无“嘉禾”;没有“嘉禾”,便无“中和”;没有“中和”,便无“人和”;没有“人和”,便无“和谐”。是为中式道理。
概而言之,中式的农耕文明“以农为本”为圭臬,具体而言,在“天地人和”的核心价值中,包含了天地人和,和土嘉禾,幸福祥和等重要母题。而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在于“致中和”:“和”从“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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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 语
古往今来,几乎中国历代所有的帝王、领袖、政治家、知识精英,无不宣扬乡土,强调农业,各种思想层出不穷,“农本”“固本”“强本”“务本”“重农”“农宗”等等不一而足。“中国历代统治者没有人不标榜重农,可农业仍然是弱势产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总是社会上最贫困的群体。”今天,我们已经成功地“脱贫”,但中华农耕文明所积淀和现实所反映的形貌,并不是一两个短期的“运动”“项目”可以根本解决的。乡村振兴属于“长时段”的国家战略,需要有不同的历史眼光和视野。我们不仅要继承历史上的农业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在当今农业转型阶段,要特别谨慎对待中华民族数以千年积累下来的农业思想、智慧、主题、概念、形制等。历史永远是在“传统中发明”,在“守旧中创新”。没有“过去”,焉有“当下”,更遑论“未来”。因此,了解农史,把握农脉,悉知乡土,对乡村振兴战略显得格外重要,农业人类学视野不啻为一种特殊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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